
标题: 材料网交易规则,2016年3月15日后生效 [打印本页]
作者: EL34 时间: 2012-3-25 11:27 标题: 材料网交易规则,2016年3月15日后生效
0、 网站的财富是流量,材料网支持跟帖交易,反对暗箱交易,包括短消息,电话,QQ微信等方式。交易平台众多,商家不一定只在材料网一个平台交易,凡是非跟帖交易产生的纠纷,不受交易规则保护,请勿投诉。
1、材料网提醒各位:网上交易有风险,请各位谨慎行事。材料网建议大家不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以免上当。材料网只提供交易场地,并不参与站内的任何经营活动,对其中各种不可测事件的发生,本站只能尽最大的可能避免它的再次发生,对其有可能带来的各种损失,我们只能表示遗憾和同情,但不会为在此交易产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2、任何个人或商家在本版上销售的产品,都必须保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如有违反,个人或经销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赔偿,本坛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出售法令法规禁止贩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仿真枪、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管制刀具、盗版音像资源和刻录碟片、GPRS/CDMA包年包月卡等相关产品)。
3、材料网出售的商品默认为包好能用,买家不需跟卖家确认,商品是否包好能用。
4、材料网全网推行明码标价,凡没有特别声明包邮者,均为不包邮。凡是没有在一楼明码标价的商家(恶意虚价,使用浅色,使用小于3号的字体,标注给**人看的,标注为已售出且无价及其它暗示直接用PM方式交易等行为等同于不报价),第一次发现,删帖封ID三天,以后每次发现封ID一个月。举报非明码标价的帖子,可通过发帖、论坛短消息等举报,举报一次,奖励材料网金币2枚,以后我们将提供一些资料需要使用金币下载,或者举办一些团购活动,金币将直接兑换人民币。
5、材料网全网推行诚信交易,公平公开交易,交易次序以跟帖为准,第一个明确定下的买家,为第一顺序交易人,短消息,电话交易均无效,买家订下后没有规定时间内交易或者卖家没有与之交易,第一次均封ID一周,第二次均封ID一个月,第三次开始,买家永久封ID,卖家每次封一个月。获得对方谅解除外。如在第一顺序跟帖购买者之前,有确凿证据,如论坛短消息,QQ聊天记录,手机短信表明已经有买家与卖家私下进行了交易,则卖家无责任。
6、材料网引入交易积分机制,凡是交易成功,均可到交易积分申请区发帖申请交易积分,得到交易双方确认后,各加交易积分一次。
7、为免在买卖货品时出现误解,买家应对合意的货品、价格有明确的表示,使用例如:“定下”、“要了”等意思明确的词句;而“暂定”、“有意”等词句被视为有意向而并不确定;在“定下”、“要了”等词句后加入砍价、包邮、附送XX、或者是否包好、看看照片等附带条件的,也被视为不确定,买卖仍可继续,确认后咨询交易方法,如中介,淘宝等,不算附加条件。如买家对价格不满意,可通过论坛短信或其他方式议价,但最后均需要跟帖确认,如果议价后发确认贴之前,有其他买家跟帖要下,则其他买家确认有效。买方确认要下后擅自取消交易的,将根据情节和次数会封ID三天至三个月。
8、交易帖子在确认交易结束之后,禁止编辑与删除,否则,出现交易纠纷,全部责任在卖家。
9、为防止被骗,建议交易双方尽量采取中介等有效的防范措施(交易金额500元以上买方要求中介,卖方必须接受,如三次拒绝中介,则需交纳保证金,否则将关闭店铺),比如:通过邮局汇款、中介区发帖申请等,避免与未在论坛注册的/或者注册时间短的人进行交易、尽量在交易版里进行讨论、在交易前最好通过可以使用的一切方式验证交易方的信用,例如,查看对方交易信用记录,向版主以及资深坛友询问等方式,如无十分把握,建议采用中介方式进行交易。
10、非材料网商家如没有得到商家允许,禁止在材料网发帖交易,违者永久封ID,卖家允许的形式为置顶帖公告并承诺对该用户产生的纠纷负责或者在交易贴跟帖确认;交易之前,请确定卖家是否材料网商家,如果不是,请慎重交易。
11、材料网销售的大部分为二手商品,质保以卖家约定的时间为准,请交易之前联系卖家确认质保时间,凡没有交易双方约定质保时间,默认的质保时间为14天。超出期限,请愿赌服输,谢绝投诉。
12、买家跟帖确认购买商品后,必须30分钟之内以论坛短消息、电话、手机短信或其他即时通信工具与卖家再次确认, 否则卖家有出售此商品给其他用户的权利
13、交易确定后,卖家一般应给予买家48小时的汇款时间,买家超过规定时间不汇款的,并且没有联系卖家说明,则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则封ID;卖家也可自行限定买家的汇款时间,但不得短于24小时。同时,卖家也应该在款到3天之内发货,超过一周不发货,给予差评一次,可以使用10次卖家积分抵消一次差评。
14、材料网鼓励交易双方对各自不满意的交易投诉,但任何非跟帖形式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QQ、电话、论坛短信)视为无效交易,产生的后果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禁止投诉。证据确凿的交易投诉,奖励材料网金币2枚,交易投诉,请发帖即出示证据,交易投诉结果没有出来之前,禁用骗子等侮辱性称呼,禁止骂人,违者第一次封id一周,第二次封一个月,第三次永久封id。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禁止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等霸王条款。
15、二手胆管质量低劣,交易纠纷多,材料网强烈建议不要交易二手胆管,同时禁止卖家只包灯丝,凡是交易的二手胆管,即默认上机能正常工作。
16、本论坛禁止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如果发现,视情节严重,可能会予以减积分或者封ID等处罚。
17、禁止任何形式的搭车销售行为,第一次封ID一周,第二次封ID一个月,第三次永久封ID。
18、禁止干扰他人正常买卖活动 不喜勿回他人帖子,第一次封ID一周,第二次封ID一个月,第三次永久封ID。
19、卖家两个月未登录管理的,关闭该版块。
20、3月31日之前的帖子,如果没有标价格,并且也无3月31日之后的顶帖或提升,可以不标价格,但一旦有顶帖或提升,则必须立刻标注价格并按照本规则修改其他描述。
21、除拍卖区和店名明确注明拍卖的店铺外,禁止进行拍卖;店名注明拍卖的店内所有商品均为拍卖商品,不得发布一口价的商品。
22、商家彩色店名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则需重新申请并接受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如考察不合格,将取消,且在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23、此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网所有,规则如有改变,恕不另行通知。
作者: 88-108 时间: 2012-3-25 11:38 标题: 好
作者: 呼鲁 时间: 2012-3-25 12:14
如果我从图片中看出卖家的货不对版(比如卖家标“德国有声电影喇叭线”,而我认得出是影棚用闪光灯连接线),我能否回帖质疑?会不会违反第18条规定:干扰他人正常买卖活动?
作者: 材料网掌柜 时间: 2012-3-25 12:28
引用:
原帖由 呼鲁 于 2012-3-25 12:14 发表 
如果我从图片中看出卖家的货不对版(比如卖家标“德国有声电影喇叭线”,而我认得出是影棚用闪光灯连接线),我能否回帖质疑?会不会违反第18条规定:干扰他人正常买卖活动?
不能在原帖子中直接指出,可以到投诉区发帖,具体请参照14条
作者: zxm1103 时间: 2012-3-25 12:41
支持!!!!!!!!!!!!!!!
作者: 也爱音乐的阿虎 时间: 2012-3-25 12:52
支持
作者: 耕田佬 时间: 2012-3-25 13: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曙光初现 时间: 2012-3-25 13:22
明价了,还准不准买家再“PM”之类的回复呢?
[ 本帖最后由 曙光初现 于 2012-3-25 13:24 编辑 ]
作者: 清远西电线材 时间: 2012-3-25 15:27
作者: yjg5138 时间: 2012-3-25 16:10
支持!
作者: fff16882003 时间: 2012-3-25 18:03
明价好,支持。
作者: wangs066 时间: 2012-3-25 18:10
作者: 6L7 时间: 2012-3-25 18:53
合法交易,明码标价,诚信守约,不要吵架......
作者: 有声有色 时间: 2012-3-25 18:58
支持
作者: lzd 时间: 2012-3-25 21:00 标题: 回复 4# 呼鲁 的帖子
应该是在交易投诉区发贴,并且谁质疑谁举证,对正确质疑者应该有金刚石币奖励的。
作者: laogaohifi 时间: 2012-3-25 21:19
支持
作者: yangben 时间: 2012-3-25 22:02
老大,以前发的贴怎样?如果全部要改价的话,都比较麻烦,请明确指示
作者: 七分斋 时间: 2012-3-25 22:25 标题: 1凡是交易的二手胆管,即默认上机能响。
15 15、二手胆管质量低劣,交易纠纷多,材料网强烈建议不要交易二手胆管,同时禁止卖家只包灯丝,凡是交易的二手胆管,即默认上机能响。
要是胆管上机有杂声,那应做何定?
作者: 音乐贵族 时间: 2012-3-25 23:26
老大,定做音箱的,怎么标价?
作者: EL34 时间: 2012-3-26 00:58
引用:
原帖由 音乐贵族 于 2012-3-25 23:26 发表 
老大,定做音箱的,怎么标价?
定制产品,交货之后总要发帖炫耀一下,这个时候标价不迟
作者: 广安经典音响 时间: 2012-3-26 01:08
好!
作者: 古仔 时间: 2012-3-26 08:22
支持老大维护正义
作者: 郭皇辰 时间: 2012-3-26 08:26
很不错,全力支持。理应如此。
作者: tantiangg 时间: 2012-3-26 11:23 标题: 哈哈,洗牌了
作者: 老黄来了 时间: 2012-3-26 11:59 标题: 回复 1# EL34 的帖子
5、材料网全网推行诚信交易,公平公开交易,交易次序以跟帖为准,第一个明确定下的买家,为第一顺序交易人,短消息,电话交易均无效,买家订下后没有规定时间内交易或者卖家没有与之交易,第一次均封ID一周,第二次均封ID一个月,第三次开始,买家永久封ID,卖家每次封一个月。获得对方谅解除外。
老大,如果买家跟帖要下,而买家那边一般的物流不到怎么办?例如,天地华宇,德邦。
作者: 音响和尚 时间: 2012-3-26 12:53
强烈支持
作者: EL34 时间: 2012-3-26 13:16
引用:
原帖由 老黄来了 于 2012-3-26 11:59 发表 
5、材料网全网推行诚信交易,公平公开交易,交易次序以跟帖为准,第一个明确定下的买家,为第一顺序交易人,短消息,电话交易均无效,买家订下后没有规定时间内交易或者卖家没有与之交易,第一次均封ID一周,第二次均 ...
大件商品,如果德邦、华宇、佳吉三大物流不通,卖家可以取消交易,而不违反规则。
作者: 老黄来了 时间: 2012-3-26 13:49
作者: 2c4 时间: 2012-3-26 14:59
拥护
作者: 音乐贵族 时间: 2012-3-26 19:57
引用:
原帖由 EL34 于 2012-3-26 00:58 发表 
定制产品,交货之后总要发帖炫耀一下,这个时候标价不迟
那么交易的帖,要不要标价格呢?
作者: 幸运星儿 时间: 2012-3-27 00:15
作者: EL34 时间: 2012-3-27 13:48
引用:
原帖由 音乐贵族 于 2012-3-26 19:57 发表 
那么交易的帖,要不要标价格呢?
只要是成品,就需要标价格
作者: 南国之星 时间: 2012-3-27 13:58
支持!!
作者: chencholeung 时间: 2012-3-27 19:40
13条 值得详细研究
作者: 音乐贵族 时间: 2012-3-28 02:03
引用:
原帖由 EL34 于 2012-3-27 13:48 发表 
只要是成品,就需要标价格
呵呵,漏了两个字,我是说以前交易的帖
作者: fu807 时间: 2012-3-28 05:57
支持
作者: _金有_ 时间: 2012-3-28 07:29
支持!!
作者: 发烧鼠 时间: 2012-3-28 09:05
好
作者: mochou128 时间: 2012-3-28 13:15 标题: 回复 1# EL34 的帖子
请教老大:
15、二手胆管质量低劣,交易纠纷多,材料网强烈建议不要交易二手胆管,同时禁止卖家只包灯丝,凡是交易的二手胆管,即默认上机能响。
“上机能响”这个是否有些不明确呢? 如果能响是能响,但伴有某些不愉快的声音……个人认为这种胆管就应该是问题胆管而不应该卖给买家了。能否是这样:凡是交易的二手胆管,即默认上机正常工作。
[ 本帖最后由 mochou128 于 2012-3-28 13:16 编辑 ]
作者: 胆灵精 时间: 2012-3-28 13:19
祝愿材料网实现全面明码后人气更旺
作者: 二马 时间: 2012-3-28 14:35
E版,我们各版主可以搞拍卖吗?
作者: 2012A 时间: 2012-3-28 14:54
请问EL34老大,在卖家规定的时间内汇款,也要规定卖家什么时间内发货,要不然象有的个别卖家收到款后一个星期都不发货,有的半个月都不发,我就不说谁了,打电话问他,他就说发了,其实就还没发。我就碰到一两家。
作者: andyyang152137 时间: 2012-3-28 16:32
就快到3月31日了
作者: 我的梦在飞 时间: 2012-3-28 21:09
引用:
原帖由 材料网掌柜 于 2012-3-25 12:28 发表 
不能在原帖子中直接指出,可以到投诉区发帖,具体请参照14条
这条不好,我认为有确凿证据的,可以质疑
作者: shopping 时间: 2012-3-28 22:00
够严格,支持EL34老大
作者: 山水情 时间: 2012-3-28 22:06
挺
作者: 2012A 时间: 2012-3-28 22:24
请问EL34老大,在卖家规定的时间内汇款,也要规定卖家什么时间内发货,要不然象有的个别卖家收到款后一个星期都不发货,有的半个月都不发,我就不说谁了,打电话问他,他就说发了,其实就还没发。我就碰到一两家。
作者: 武汉辰林胆机 时间: 2012-3-29 22:27 标题: 支持
作者: 李子木 时间: 2012-3-29 23:26
引用:
原帖由 2012A 于 2012-3-28 22:24 发表 
请问EL34老大,在卖家规定的时间内汇款,也要规定卖家什么时间内发货,要不然象有的个别卖家收到款后一个星期都不发货,有的半个月都不发,我就不说谁了,打电话问他,他就说发了,其实就还没发。我就碰到一两家。
同问!
作者: xfpostbox 时间: 2012-3-30 07:36
支持
作者: 二手少爷 时间: 2012-3-30 13:52 标题: 回复 1# EL34 的帖子
老大
请问我的店铺原明价二区“韦博音响”可否放在该区〈变压器及成品胆机制作区〉 内呢?
本店也主要是从事变压器及成品机制作的。
作者: zhw 时间: 2012-3-30 19:53
引用:
原帖由 2012A 于 2012-3-28 22:24 发表 
请问EL34老大,在卖家规定的时间内汇款,也要规定卖家什么时间内发货,要不然象有的个别卖家收到款后一个星期都不发货,有的半个月都不发,我就不说谁了,打电话问他,他就说发了,其实就还没发。我就碰到一两家。
同问?
作者: 多宝鱼 时间: 2012-3-30 23:24
倒计时,
作者: 无怨无悔 时间: 2012-3-30 23:29
倒计时
作者: we101a 时间: 2012-3-30 23:32
作者: xfpostbox 时间: 2012-3-31 21:28
今天都明价了,感觉真好。
作者: 两耳清风 时间: 2012-3-31 21:34
倒计时-------25分钟
作者: 两耳清风 时间: 2012-3-31 21:45
可是还要加2小时--我等
作者: 中国空军地勤 时间: 2012-4-1 22:25
15、二手胆管质量低劣,交易纠纷多,材料网强烈建议不要交易二手胆管,同时禁止卖家只包灯丝,凡是交易的二手胆管,即默认上机能响。
需要更改一下:“即默认上机能响”建议更改为“上机能正常工作”。
作者: tasc33 时间: 2012-4-3 10:51
13、交易确定后,卖家一般应给予买家48小时的汇款时间,买家超过规定时间不汇款的,并且没有联系卖家说明,则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则封ID;卖家也可自行限定买家的汇款时间,但不得短于24小时。
版主你好,这13条是买家在限定时间上违约的处罚,
如买家付款了,而卖家又没时间限制发货,而且迟迟不发货的话,有那条条例处罚卖家呢?
作者: 我想飞 时间: 2012-4-3 11:18
明码好,支持!
作者: 807电子管 时间: 2012-4-3 16:32 标题: 支持
作者: gabriel 时间: 2012-4-3 17:32
支持
作者: caphone(海鸥) 时间: 2012-4-3 18:12
老大,还有以下交易情况:
1、一些已经注册了的烧友,自己不太懂打字回复,转而用电话联系,所以就算成交了,也没有跟帖喊标准语,请问在没有其它跟帖确认要下前,这个标准语由我们卖家跟帖说“已出”能否成立?
2、部分卖家所销售的商品除了在胆艺轩出售外,或者还在实体店出售,或者其它论坛有开贴出售,如果在没有被支会的情况下,在胆艺轩论坛“被标准语”,而此前已经在其它论坛或者实体店售出,请问该如何解决(比如我同一件商品只在胆艺轩开贴出售或者在实体店同时出售)?
3、个人问题,我一般在我所销售商品的帖子里标明“跟帖标准语+电话联系确认”优先,我回帖确认为准。请问这个标注能否成立?是否有违版规?
4、能否各位版主在自己的销售区内开贴,在不违背胆艺轩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加上自己的备注或者特别说明??
作者: 回味无穷 时间: 2012-4-3 18:15
支持!
作者: 银子 时间: 2012-4-3 19:00
支持。早就应该这样。不然对于我们这样一直明码标价的来讲就太不公平了。
作者: 银子 时间: 2012-4-3 19:02 标题: 回复 66# caphone(海鸥) 的帖子
这个公告主要针对的是明码标价。其余的问题比较次要,有纠纷的话只要双方取得谅解就行。
作者: xiukelin 时间: 2012-4-3 19:58
强烈支持!!
!!
作者: LK12 时间: 2012-4-3 22:15
好
作者: 精灵线坊 时间: 2012-4-3 22:26
支持新规
作者: 怡安电子 时间: 2012-4-4 12:06
20、3月31日之前的帖子,如果没有标价格,并且也无3月31日之后的跟帖,可以不标价格,但一旦有跟帖,则必须立刻标注价格并按照本规则修改其他描述。
???????????
作者: 网中人 时间: 2012-4-5 08:37
支持!
作者: ICON 时间: 2012-4-5 10:00 标题: 恩,那以后要谨慎了
规则多了规范也多了,证明规模变大了!
以前没有经常使用,希望无意冒犯的给个提醒!
作者: KKCC 时间: 2012-4-5 10:05
作者: 十一哥哥 时间: 2012-4-7 18:20
太好了!
作者: zqs19820906 时间: 2012-4-7 21:12
好好学习,遵守版规
作者: wing2188 时间: 2012-5-7 10:51
这样做的很好!
作者: homecc 时间: 2012-5-17 07:15 标题: 怎么办啊版主?有截图
有交易记录,QQ聊天记录,卖家发货运输摔坏,返回给卖家维修,都半个月了沟通多次,现不返还
作者: 旺达 时间: 2012-5-25 11:19
支持
作者: 群兴电器 时间: 2012-5-27 17:44
加入二手音响买卖 需要钱吗
作者: 1MΩ 时间: 2012-5-28 14:25
支持。
作者: 草摩家的猫猫 时间: 2012-5-28 22:03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作者: imxiaocong 时间: 2012-6-7 22:55
支持老大,只有大刀阔斧,才能整顿风气,祝材料网越办越好。。。
作者: ZH飞扬 时间: 2012-6-17 10:42
作者: 初来报到 时间: 2012-6-18 18:03
作者: 逸云 时间: 2012-6-22 14:17
作者: 古仔 时间: 2012-6-27 01:35
支持EL34老大
作者: 李生 时间: 2012-7-4 14:26
支持EL34
作者: 龙之声 时间: 2012-7-8 20:01
支持EL34老大!
作者: WHF328 时间: 2012-7-9 07:06
管理员你好!我想在音响材料网子版块卖线材需要怎样申请?
作者: 李生 时间: 2012-7-21 12:20
作者: 闲情优雅 时间: 2012-8-7 06:37
严重支持该“规则”!
作者: chx16888 时间: 2012-8-8 21:38
这些规则值得家电论坛借鉴
作者: YAMAHASOS 时间: 2012-8-20 02:34
想在古董二手区开个店要怎么办才能开
作者: shengdi8888 时间: 2012-8-28 11:52 标题: 支持
支持明码标价 。。
作者: ycy1234 时间: 2012-9-18 20:22
支持!!!!!!!!!!!!!!!
作者: muchbusy 时间: 2012-9-25 16:28
我怎么才能搜索啊,怎么没有搜索按钮啊
作者: 御龙阁胡生 时间: 2012-9-28 01:28
新入伙,支持。
作者: 生记音响 时间: 2012-10-13 16:15
支持
作者: 怡安电子 时间: 2012-10-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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